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1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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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环保局联系方式
12、组织、指导和协调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科技攻关和实施技术示范工程,推进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8、盘锦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pjepb.gov.cn,贯彻执行并拟定市有关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划、标准,承担核事故应急处理、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性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6、制定水体、盘锦市环境保护局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4、负责提出市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和推进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
2、牵头协调市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区政府及各类经济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全市重点流域、区域、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盘锦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p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