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十二)负责管理直属单位,指导县(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各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八)负责民用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协助上级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参与民用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云浮环境保护,http://www.yfepb.gov.cn,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参与反生化、反核和辐射__袭击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云浮环境保护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信用管理等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四)指导并监督管理排污费的征收和使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环境保护资金。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协调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县域环境污染纠纷。
教育,政府组织,政府,云浮环境保护官网:http://www.yf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