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海发: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防办、防汛机动抢险队、水利建设与管理科、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局和专家委员会的工作;
魏建平:党委__、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承担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抚州市水利局,http://www.fzsw.gov.cn,监督、指导全市防洪抗旱工作;组织制订市内主要河流湖泊防御洪水预案;组织制订全市重要水工程渡汛方案;对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负责全市防汛信息工作。
(十一)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综合治理规划,指导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行使《水土保持法》规定本级水土保持工作的职权,归口管理农村 “四荒 ”资源的开发治理。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乡镇供水以及农村人畜饮水工作。
(七)编制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初步设计书;组织审查小型水利工程设计,组织重要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执行全省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监督国家和部省颁发的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水利工程规程、规范的实施。
(五)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县(区)间的水事纠纷。
(三)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抚州市水利局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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