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517-87209011
邮编:223100
(9)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和防治,保护地质环境;负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保护地质遗迹。
(7)负责矿产资源勘查的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培育矿业权市场;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
(5)依法管理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洪泽县国土资源局,http://www.hzmlr.gov.cn,转让、交易和政府土地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镇村用地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3)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组织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1)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国土资源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指导和审查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县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和利用;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
生活服务,地方,地方政府,洪泽县国土资源局官网:http://www.hzml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