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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负责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工作;负责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的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利用外资、引进国(境)外智力等工作;负责水利宣传、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八)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调处县区间的水事纠纷,受市政府委托调处市际间水事纠纷;负责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菏泽市水利局,http://www.hzwater.gov.cn,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田灌溉排水工作;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其他涉及防洪的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防洪论证提出意见;负责重要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菏泽市水利局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雨洪资源开发利用、水利行业供水、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等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菏泽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hzwate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