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编:315040
9.负责环境统计与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内污染事故处理和来信来访工作。
7.组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5.负责污染治理项目计划报批及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排污费征收工作;
1.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宁波市环境保护局江东分局官网:http://www.nbjd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