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0573-82159871
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922号 第二行政中心
(十一)监督管理辐射、放射性、核辐射及环境事故场外应急工作;参与制定、修改和实施核电厂场外应急计划;协调、联络、督促和检查各专业组的应急计划准备情况;对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九)管理环境监测、统计、嘉兴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jepb.gov.cn,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组织对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编制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发布城市、流域的环境质量状况;组织、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宣教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七)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查原料类固体废物进口的申请书及环境风险评价报告书;指导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五)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处理、协调、解决行政区域间和流域间的环境纠纷、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以及重大环境问题。
(三)监督管理大气、水系、土壤、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噪声振动的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生态保护;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核准、排污收费管理和限期治理监督;组织、协调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监督污水入网工作;承担嘉兴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受政府委托草拟有关环保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受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指导环境影响评价。
教育,政府组织,地方政府网站,嘉兴市环境保护局官网:http://www.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