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调整
⒈将制定自治州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的职能交给自治州经济贸易委员会,自治州环保局参与有关工作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职能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拟定自治州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自治州的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水体,噪声,土壤,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电磁波以及辐射污染防治管理;监督管理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建设的重污染项目名录和有毒化学品控制名录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负责农,林,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自治州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旅游)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理工作县(市)间的污染纠纷;负责环境监理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州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自治区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辖区城镇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自治州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自治州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州域河流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证;指导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自治州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天然有机食品市场,管理自治州环境标志认证,参与推动自治州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监理,统计,信息工作;监督执行环境监测制度;协调组织建设自治州环境监测网和信息网;组织对自治州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阿勒泰两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十)承办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Mail: yleic@xjepb.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