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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监督执行中省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指导全市清洁生产,推动环境技术管理建设。渭南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wnhb.gov.cn,组织市级环境科技成果的鉴定、交流与推广。
(八)负责全市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中、省核辐射安全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级地方性辐射安全规定;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渭南市环境保护局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审批和发放,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市环境保护方面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缓减免及稽查。参与指导和推动全市循环经济与环保产业发展,配合中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渭南市环境保护局,http://www.wnhb.gov.cn,指导协凋各县(市、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市重点区域、流域的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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