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环境保护局官网www.lzhb.gov.cn,主要职责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定泸州市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全市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划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泸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泸委发〔2010〕16号),设立泸州市环境保护局(简称环境保护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